截至9月19日,累计办结993件,其中新增办结案件31件。
共约谈212人,其中厅级干部3人,县级干部73人,科级干部96人,其他人员40人。共问责138人,其中县级干部40人,科级干部80人,其他人员18人;诫勉谈话50人,党内警告16人,行政警告28人,行政记过9人,行政记大过2人,降级1人,责令公开道歉1人,通报批评31人。
共责令改正833家,立案处罚748家,处罚金额1998.27万元,行政拘留1人。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反映问题办结情况公示一览表2017年9月19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电2017 0910026 | 山南市隆子县斗玉洛巴民族乡,无相关手续开办砂场。 | 山南市 | 生态破坏 | 9月12日上午,副市长、包县督导组组长扎西加措同志带领市整改督办组、市环保局及隆子县委、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核查。 | 属实 | 1、隆子县环保局向绕让砂石厂下发《停产整改通知书》(隆环发〔2017〕61号),责令该砂石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按要求开展好生态恢复工作,待手续齐全、经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恢复经营。2、9月13日,斗玉村委会已组织相关人员完成斗玉村砂石场平整工作。3、隆子县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对绕让砂石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7-01矿),罚款2万元。4、隆子县对4名责任人进行约谈。5、及时向周边群众告知整改情况,听取居民的反馈意见,确保环境保持良好让居民满意。 | 约谈4人(科级干部2人,其他人员2人)。 | |
2 | 电2017 0910072 | 山南市隆子县雪沙普卓村,无手续挖矿,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 | 山南市 | 生态破坏 | 9月12日上午,副市长、包县督导组组长扎西加措同志带领市整改督办组、市环保局及隆子县委、政府主要领导赴现场核查。 | 不属实 | 隆子县将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宣传力度,尤其对探矿企业在辖区内合法合规探矿进行宣传,鼓励群众主动参与对探矿企业生态恢复工作的监督,确保企业生态恢复工作到位,让群众满意。 | * | |
3 | 电2017 0907007 | 采挖虫草季节,采挖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随意丢弃,污染环境;采挖虫草导致破坏区域生态环境。希望政府对采挖虫草活动,针对性制定一个管理措施,能让采挖人员在采挖结束后,及时带回自己产生的生活垃圾,并堆放至指定地点,由相关部门收集;采挖虫草时可采取挖一个、回填一个的生态保护措施。 | 昌都市 | 垃圾污染、生态破坏 | 9月8日,农牧厅组织昌都市农牧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每年冬虫夏草采集期间,昌都市、各县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0号、90号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将虫草采集、交易管理与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农牧民增收、草原生态保护充分结合,采取多种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前期准备和期间管理各个环节工作。各产区县从政法、公安、农牧、工商、环保、医院等相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与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一起驻扎在采集区(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调解各类纠纷矛盾、加强管理、引导、教育、宣传、提供医疗等服务工作,实行面对面管理,零距离服务。开采初期到目前的采集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各资源产区县社会局势稳定,保护生态环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统计显示:2016年501个采集点设立了临时垃圾处理点,集中处理垃圾895次。2、在冬虫夏草采集期间,个别采集人员存在草原上乱丢生活垃圾和采挖冬虫夏草后回填不到位行为,总体上看,大部分采集人员主动收集垃圾、指定地点填埋、保护生态环境。该反映问题个别属实。3、2017年,农牧厅印发了《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全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部明电19号),统筹部署相关工作。产区地(市)、县(区)、乡(镇)、村(居)、户层层签订了维护稳定责任书,做到领导、措施、人员、责任“四落实、四到位”。产区县(区)加强环保宣传,编写通俗易懂的宣传提纲,采取播放环保宣传片、设立宣传牌、编发手机短信、扫描微信二维码获取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农牧民进行各环保知识宣传、解读。 | 属实 | 下一步农牧厅将采取如下措施,狠抓虫草采集中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1、要求冬虫夏草产区各级政府继续高度重视冬虫夏采集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暂行办法》《全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方案》,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措施,细化相关内容,明确相关要求,落实相关责任,加强跟踪管理和服务,确保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确保采集秩序良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2、加强对农牧民群众科学采集冬虫夏草知识的宣传,牢固树立农牧民群众凭证采集、科学采集,注重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可持续发展意识,规范冬虫夏草采集秩序,维护、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保护合法采集、保护生态环境、打击非法采集和经营”的社会舆论环境。3、尽快开展西藏冬虫夏草“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制定《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挖技术规程》,自治区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冬虫夏草资源专项调查,编制全区冬虫夏草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并联合环保和科研部门着手开展采集对草原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估和采集技术规程的基础科学研究。4、2018年采集之前,农牧厅将会同环保部门制定下发《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集期间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通知》,进一步明确“冬虫夏草采集期间,采挖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并及时带回指定地点堆放,由相关部门负责收集;切实加强冬虫夏草采集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限制采挖工具尺寸,采挖人员必须做到采取挖一个、回填一个”。5、力争《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办法》年内颁布实施。 | ||
4 | 电20170907010 | 西藏地区牛羊屠宰场私屠乱宰问题普遍,尤其是那曲地区屠宰场问题突出。1、很多屠宰场无任何手续;2、污水直排;3、环境卫生差;4、未标准化建设等 | 那曲地区 | 水、垃圾污染 | 9月9日,自治区兽医局和自治区动物卫生及植物检疫监督所派专人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那曲地区雪域牧业开发有限公司,相关手续齐全(批复:那商字[2016]09号,环评:那环审[2016]124号,营业执照:9154200MA6T138Y7X)。目前,该屠宰场已购置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安装。但还存在场内地面未硬化、环境卫生差、缺乏无害化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不规范、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无隔离设施等问题,存在环境污染隐患。2、全区现有机械化、半机械化牲畜定点屠宰场共13家。其中拉萨市2家(西藏天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藏圣佳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日喀则市2家(西藏日喀则市培强生态肉业有限责任公司(季节性牛羊屠宰场)、西藏日喀则市圣福肉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已取缔)),山南市1家(山南雅江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林芝市2家(西藏林芝富民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西藏东元食品有限公司),昌都市3家(昌都市惠民农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江达县生猪定点屠宰场(选址重建)、芒康县生猪定点屠宰场)阿里地区1家(噶尔县狮泉河镇生猪屠宰场),那曲地区2家(西藏瑞能实业有限公司、那曲地区雪域牧业开发有限公司)。3、我区屠宰场主要以生猪屠宰为主,牛羊屠宰场只有3家。目前在全区基层乡镇设立了164个动物检疫申报点,依此来加大对农牧民自宰自食牛羊的检疫监管。全区各级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始终保持着高压态势,严禁其他用于商品的私屠滥宰行为。4、除停产的2家屠宰场外,其余11家屠宰场均具营业执照,有8家具有各地市环保批复文件、有5家具有污水检测报告,2家具有污水处理协议,3家具有排污许可证,7家具有畜禽屠宰证或情况说明,8家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基本手续。有3家未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其余8家均具有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常使用。同时11家屠宰场均存在环境卫生差、未标准化建设等问题。 | 属实 | 1、责令那曲地区雪域牧业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关停整改(那农牧推发〔2017〕44号),依法申办《屠宰证》,整改完成后按程序申报、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那曲地区农牧局、那曲地区动物卫生及植物检疫监督所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对该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那县农科站〔2017〕19号)。3、下一步,农牧厅将积极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加快畜禽屠宰监管职能移交,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监管工作。一是拟印发《西藏自治区畜禽屠宰厂(场)设置规划(2017—2020)》、《西藏自治区畜禽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换证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逐步实现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的统一、合理、规范、有序,促进屠宰行业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二是印发《全区农药大检查、农村食品安全和餐厨废弃物治理实施方案》,在2017年9月-10月期间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畜禽注水等违法行为。三是继续强化生猪屠宰“扫雷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四是积极协调自治区编办解决编制问题,以适应日益严峻的畜禽屠宰监管问题,再次督促那曲地区以及其他地区加快畜禽屠宰监管职能移交,加强畜禽屠宰工作监管。五是制定整改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检查,要求11家屠宰厂家完善相关手续,完成标准化建设,治理屠宰场环境卫生问题,达到各项环保要求,计划于12月15日之前完成。 | ||
5 | 电2017 | 那曲地区那曲县尼玛乡桑日塘村,“普秀堂”(音)乱采乱挖,生态破坏较大。 | 那曲 | 生态破坏 | 9月13日,那曲县委、政府组织县环保、国土、水利、农牧、尼玛乡人民政府、尼玛乡桑日塘村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尼玛乡桑日塘村“普秀塘”为全乡建设砂石、砖料用料唯一供料点,由那曲县尼玛热桑建筑有限公司负责经营,于2016年8月19日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采砂证字〔2016〕第05号),无环评手续。2、该扶贫砂场(砖厂)用地为荒废地再开发利用,上游为泥沙冲积扇,存在管理不当问题,周边草场有少许破坏。 | 属实 | 1、那曲县环保局下达了《关于对那曲县尼玛热桑建筑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意见的通知》(那县环发〔2017〕170号),责令该砂场(砖厂)立即清理施工过程中的弃土和生活建筑垃圾,采用密布网重叠式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处理,并在施工作业区增设标识牌。2、那曲县环保局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对该砂场处以2万元罚款(那县环罚告字〔2017〕9号)。3、那曲县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4、下一步,县环保局将联合国土、水利、尼玛乡政府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督检查,每月至少抽查两次;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当地群众的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由驻村工作队组长担任环境保护监督员,不定期监督该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 问责1人(科级干部1人)。行政警告1人。 | * |
6 | 电2017 0912026 | 贡嘎县岗堆镇岗堆村,学校旁边的砖厂,作业时声音非常大,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周边的垃圾也特别多。 | 山南市 | 噪声污染 | 9月13日上午,山南市委常委、副市长、包县督导组组长方旭同志带领市整改督办组、市环保局、及贡嘎县主要领导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贡嘎县岗堆镇岗堆完小东侧有2家水泥砖厂。一家为岗堆镇砖厂,2008年建成运营,总投资为9.8万元,占地2500平方米,距离学校教学楼60米;另一家是岗堆兴旺砖厂,2010年建成运营,总投资为10万元,占地3000平方米,距离学校学校教学楼80米;砖厂用地均属租赁。2、2家砖厂均未办理环保手续,且未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厂区内垃圾较多。3、由于距离学校太近,选址未考虑噪音问题,生产期间产生噪声影响学校师生的学习及休息。 | 属实 | 1、贡嘎县环保局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向2家砖厂分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贡环处罚字〔2017〕7、8号),各罚款5000元,共计1万元。2、贡嘎县政府向2家砖厂下达《关闭取缔通知书》(贡政发〔2017〕62号),要求砖厂按照环保要求重新选址建设。3、经复核,2家砖厂已完成机械设备拆除、垃圾清扫、场地平整工作。4、贡嘎县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学校师生,整改结果得到了学校师生的认可。 | ||
7 | 电2017 0912087 |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1、东嘎镇南嘎村,奇力建材公司环保设备不完善,噪音、粉尘大,污水横流;2、经济技术开发区砼顺商混门口钢结构房里有小化工厂,无任何手续;3、羊达乡派出所北面山上有不少的小化工厂,无任何手续。 | 拉萨市 | 噪声、大气、水污染、其他 | 9月13日,堆龙德庆区工信局、环保局、安监局、规划局、工商局、城管局与东嘎镇、乃琼镇、羊达乡政府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奇力建材公司位于东嘎镇南嘎村7组,未取得环评手续,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未发现排放污水和噪声扰民问题,厂区内环境较差,有较大粉尘。2、案件反映的经开区砼顺商混门口的小化工厂为乐盛商贸公司所属仓储车间,相关手续齐全(工商登记:91540125MA6T1PQG4G;环评备案:Dl_196)。但该公司新改扩建的混凝土添加剂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3、羊达乡派出所背面山上共有企业80余家,其中化工企业3家(兴磊工贸公司、澎翼环保科技公司、中兴盛业西藏分公司)。兴磊工贸公司相关手续齐全(营业执照:91540125396971435R;环评备案:Dl_162),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澎翼环保科技公司未取得环评手续,于2017年8月31日被堆龙德庆区环保局责令关停并处罚款7.5万元(堆环告﹝2017﹞076号)。中兴盛业西藏分公司已于2017年8月10日与房屋业主解除厂房租赁合同,厂房内无生产设备,现场未发现生产活动迹象。 | 属实 | 1、9月13日,堆龙德庆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向奇力建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堆环告﹝2017﹞102号),罚款1.5万元,并责令整改。该公司主动拆除生产设备,并承诺不再经营,在厂区前相关桥梁修好后,3日内全部搬迁完毕。2、9月13日,堆龙德庆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向乐盛商贸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堆环告﹝2017﹞106号),罚款1.5万元,并责令整改。该公司主动拆除生产设备,并承诺不再经营,厂区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3、9月5日,澎翼环保科技公司已按要求拆除生产设备。4、堆龙德区政府已将东嘎镇南嘎村纳入城乡发展规划范围,将按照相关工作计划,逐步推进该区域土地征收,杜绝破坏环境、违建等问题。 | * | |
8 | 信2017 0912009 | 山南市乃东区泽当镇,结莎居委会新客运站斜对面热邓巷退休区后面,砖厂噪声和扬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山南市 | 噪声污染 | 9月13日上午,副市长、包县督导组组长黄金城同志带领市整改督办组、市环保局、及乃东区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案件反映的砖厂为崇州广益预制加工厂,未办理环评手续。2、预制厂生产时机械运转、装卸货物等环节产生噪声,且厂区内未采取降尘措施,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属实 | 1、乃东区环保局向崇州广益预制加工厂及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山乃环责改字〔2017〕18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乃环罚字〔2017〕20号),罚款6400元,并责令停产整改。2、经复核,崇州广益预制加工厂已对厂区进行洒水降尘和遮盖篷布,防止扬尘污染周边环境。3、乃东区政府按照环保要求组织砖厂选址搬迁,计划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搬迁工作。4、乃东区政府及时向周边居民告知整改情况并发放业主承诺书。 | ||
9 | 电2017 0913009 | 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热堆村,自治区佛学院的对面有一家砂场,每天大概挖1000立方米的砂子,生态破坏严重。 | 拉萨市 | 生态破坏 | 9月14日,曲水县水利局、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聂当乡政府及热堆村委会赴现场核查。经核查:案件反映的砂场为热堆村扶贫砂石场,村集体项目,主要目的是对村内冲沟进行清淤,并出售清淤石料,所得利益为村委会集体经济收入,但一直未取得环评、采砂许可等手续。该砂场已按照曲水县政府要求于2016年10月停产,至今未采砂。现场留有部分选砂设备,未发现生态破坏问题。 | 属实 | 1、9月15日,曲水县水利局依据《拉萨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向该砂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曲水发﹝2017﹞169号),责令该砂场在完善相关手续前,不得开工生产。该砂场负责人多某已将选砂设备全部拆除,并承诺不再开工生产。2、曲水县水利局依据《拉萨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向砂场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曲水水行决字﹝2017﹞第04号),处以罚款2000元。3、曲水县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向砂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曲环罚字﹝2017﹞18号),罚款5100元。 | * | |
10 | 电2017 0913047 |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羊达乡羊达村9组制作楼板的厂子白天停工,晚上生产,吵得睡不着。附近的流浪狗收容基地非常吵。 | 拉萨市 | 噪声污染、其他 | 9月14日,堆龙德庆区城管局、环保局、羊达乡政府等单位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羊达村9组内共有3家预制厂,分别为鲁鑫水泥预制厂、鲁兴水泥预制厂、钜建预制厂。因3家预制厂无环评手续,已于8月26日,被堆龙德庆区环保局、羊达乡政府依法责令停产整改。但3家预制厂仍然在夜间生产,产生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2、案件反映犬吠扰民问题与电20170830033一致,属重复举报。堆龙德庆区环保局委托西藏格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场开展噪声监测(XZGRR170820083),监测结果未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昼夜间限值标准。 | 属实 | 1、2017年9月14日,堆龙德庆区环保局现场监察执法,责令3厂预制厂立即停产,限期拆除生产设备。2、城龙德庆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向3厂预制厂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堆环告﹝2017﹞107、108、109号),各处罚款1.5万元,并对3家预制厂作业电箱进行了查封。3、3家预制厂已将生产机械全部拆除,并承诺不再经营。 | ||
11 | 电2017 0914013 | 拉萨市曲水县才纳乡才纳村,2组和3组之间的砂石场,无相关手续,夜间偷加工、运输,破坏生态。 | 拉萨市 | 生态破坏、其他 | 9月15日,曲水县环保局、水利局、国土局、才纳乡政府等单位赴现场核查。经核查: 案件反映的采砂场为才纳村扶贫采砂场,2011年开设,为机场高速公路建设提供砂料,2012年底停产。现余料约150立方,无任何生产设备,未发现加工、运输和生态破坏现象。该砂场旁为才纳村3组道路建设项目,搭建有一处临时帐篷,并放置机械设备。 | 不属实 | 1、9月16日,才纳乡政府已对砂场场地进行平整,完成余料规整覆盖。2、才纳乡政府将加强对辖区的巡查检查,依法查处偷采砂石行为。 | ||
12 | 电2017 0914028 | 浪卡子县多却乡热玛瓦村,在雅江中游河谷黑颈鹤保护区中的农田边有个砂石场,砂石场污染“加朗”江的水,该江既是饮用水又是农田灌溉用水。 | 山南市 | 水污染 | 9月15日上午,山南市副市长、包县督导组组长牟永文同志带领市整改督办组、市环保局、林业局、水利局及浪卡子县委、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案件反映的多却乡热玛瓦村辖区内并无砂石场。2、经浪卡子县林业部门核实,黑颈鹤自然保护区内无任何砂石场。3、根据水利普查数据及浪卡子县“河长制”工作河流名录,浪卡子县56条江河湖泊中无“加朗”江。4、多却乡热玛瓦村饮用水源地为村委会南侧山上的“贡庆”泉水(地下水)。2016年7月县环保局对该水源点实施了农村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程。目前全村100户458人实现饮用自来水“户户通”。5、多却乡热玛村农田灌溉用水取自“多热曲”河流。 | 不属实 | 浪卡子县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及多却乡人民政府及时召开热玛瓦村村民大会,向群众解释黑颈鹤自然保护区内并无任何砂石厂,并详细介绍热玛瓦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以及村农田灌溉用水来源。 | ||
13 | 电2017 0914032 | 拉萨市城关区幸福新村宗角村违规建筑破坏地下水资源。 | 拉萨市 | 生态破坏 | 9月15日,拉萨市水利局、规划局会同城关区政府、公德林街道办等单位赴现场核查。经核查:2017年7月,城关区幸福社区宗角小区住户才某对自有房屋进行改建(藏﹝2017﹞拉萨市不动产权第0003229号,宗地面积479.80m2,房屋建筑面积187.64m2),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目前,基础已开挖,基坑内有少量积水,现场未设置施工降排水等取水设施,未发现取水行为。 | 属实 | 1、9月13日,公德林街道办向才某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工。才某承诺,在办理相关手续之前,不再施工。2、9月19日,拉萨市联动执法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向才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拉综合执法罚字﹝2017﹞0156号),罚款1160元。3、拉萨市水利局已着手编制《拉萨市地下水功能区划分报告》,进一步完善地下水功能区划分。同时,加大对违法取水问题巡查检查,依法严肃惩处。 | ||
14 | 电2017 0914045 | 日喀则昂仁县亚木乡,许如村“龙桑”山2002年开始挖矿,生态破坏严重。日喀则市昂仁县达局乡桑嘎村砂石场污染“多雄”江的水,不进行整改。 | 日喀则 市 | 生态破坏、水污染 | 9月15日,昂仁县委书记李有平组织县迎检办、环保局、国土局、水利局、交运局,会同市迎检办、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交运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昂仁县亚木乡许如村探矿权属于西藏地勘局第二地质大队,为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探矿权预查阶段2004年1月至2007年3月(许可证号:T5400000410002),未办理预查环评手续;普查阶段2007年3月至2012年4月(许可证号:T5400000730218),按照藏政办发〔2007〕17号要求,编制《西藏日喀则昂仁县朱诺铜金矿普查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并通过原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审批(〔2007〕0163号);详查阶段2012年4月至2018年7月(许可证号:T54120080802013031,环评批复:藏环审〔2012〕180号)。该矿点2014年至今未进点开展工作,详查的钻孔及槽探已按要求进行规范回填,未发现挖矿和生态破坏现象。2、达局乡桑嘎村砂石场为昂仁县秋窝乡至亚木乡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临时取料点,相关手续齐全(藏交发〔2016〕309号、日环审〔2016〕117号)。9月16日,西藏格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临时取料点附近的“多雄”江上下游水质进行监测(报告编号:XZGRR170916126),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 不属实 | 下一步,日喀则市和昂仁县两级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如发现企业不按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 * | |
15 | 电2017 | 1、比如县老电厂至良曲乡开的砂石对坏境破坏大。2、县城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离怒江只有几十米,拆迁后的建筑垃圾倒入怒江里。3、县城的下水道的水直排至怒江。 | 那曲 | 垃圾、水污染 | 9月15日,比如县组织调查工作小组赴现场核实。经核查:1、比如县老电厂至良曲乡之间共有4处砂石料场(川英砂石场、顺宏商混站、壹龙商混站、鑫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项目),除壹龙商混站外,其余3家均未办理环评手续。2016年12月,比如县环保局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对3家采砂厂各处以5万元罚款(比环罚字〔2016〕1、8、9号),并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目前,4处采砂场厂区建设、采挖标准和环保措施均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开展。2、比如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尚未落地。目前,县城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位于比如县香曲乡玛热村,距村(居)3000米,距怒江110米,建有挡墙、铁丝围栏、引水管道,有效防止垃圾堆垮塌、牲畜进入和地表水污染,并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管理和填埋。3、比如县建筑垃圾堆放点位于比如县香曲乡丁嘎村,拆迁后的沙石土用于加宽县城老电站至职业技术学校之间的道路,现场未发现倾倒建筑垃圾痕迹。4、比如县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尚未落地,县城房屋均设有化粪池,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沉淀降解后经市政管网排至怒江。经四川省天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对怒江水质进行监测(天晟源藏〔2017〕第119号),怒江下游1000米监测的24项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水质标准。 | 属实 | 1、比如县将全面检查辖区内所有采砂厂,进一步规范厂区建设和环保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2、加快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项目跑办进度,争取项目尽早落地。3、加大对县城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的管理力度,并定期检查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 | * | |
16 | 电2017 0914051 | 拉萨市城关区柳梧新区,港仁国际入口处右手边的餐馆油烟非常大。 | 拉萨市 | 油烟污染 | 9月15日,柳梧新区管委会赴现场核查。经核查:案件反映餐馆为黄葛园川菜馆,位于冈仁国际小区右侧,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但排烟管道设置不规范,存在漏烟滴油问题。 | 属实 | 9月15日,柳梧新区管委会向黄葛园川菜馆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柳区管〔2017〕366号),责令立即整改。该餐馆已完成油烟管道改造,并承诺依法规范经营,绝不直排油烟。 | ||
17 | 电2017 0914056 | 日喀则市吉隆县宗嘎镇,夏村路边的水泥搅拌站破坏了周边的树木和草坪。 | 日喀则 市 | 生态 破坏 | 9月15日,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永祥组织县迎检办、宗嘎镇、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珠峰局、国土局,会同市迎检办、住建局、环保局、林业局等部门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吉隆县委、县政府于2017年2月引进智强建材有限公司修建临时水泥搅拌站,用于“4.25”灾后恢复重建和边境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位于吉隆县宗嘎镇夏村国道k43公里处,主体工程用地因泥石流覆盖和掩埋,无任何植被,系吉隆县边境特色小城镇项目临时用地。2、该搅拌站相关手续不全,周边约3亩左右的林地被破坏。 | 属实 | 1、吉隆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向该公司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吉环限令字〔2017〕22号),责令立即停止运营,拆除搅拌站水泥灌、堆料棚、砂石料过滤分类台等相关设施设备,并于2017年10月15日前全部拆除完毕,恢复场地平整。同时,下达《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2万元(吉环罚字〔2017〕27号)。2、吉隆县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四十一条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吉林(行)决字〔2017〕第001号),责令立即落实整改措施。3、9月17日16时,经复核,水泥灌、堆料棚、砂石料过滤分类台已拆除,正在开展周边被破坏林地人工种草营养土铺垫,预计9月20日完成草种播撒工作。4、9月16日,吉隆县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 约谈科级干部3人。 | |
18 | 电2017 0915001 | 拉萨市城关区,城北安居园前面林卡上修建公寓楼,大概每天晚上11点之后升降机在作业,特别吵晚上没法休息。 | 拉萨市 | 噪声污染 | 9月16日,拉萨市环保局、住建局、规划局会同城关区环保局、住建局、公安局、娘热乡政府等单位赴现场核查。经核查:案件反映问题与电20170828064一致,属重复举报。酷达玛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计划2018年5月前完成公共绿地恢复。经走访附近居民和现场核查,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夜间施工问题。 | 属实 | 酷达玛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书面承诺,绝不开展夜间施工。如遇特别情况将向有关部门及时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向周边居民提前告知。 | ||
19 | 电2017 0915005 | 拉萨市城关区,布达拉宫广场的音乐广场的音乐喷泉的音乐从晚8:00开始到晚上11点或12点,声音特别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 拉萨市 | 噪声污染 | 9月16日,拉萨市环保局、布宫广场管理处赴现场核查。经核查。经核查:布达拉宫广场音乐喷泉的音乐播放时间一般为20时30分至23时左右。拉萨市环境监测站对现场噪声开展监测(拉站检字XF﹝2017﹞第676号),监测值为62.1分贝,对周边居住环境存在一定影响。 | 属实 | 下一步,布宫广场管理处将调低音乐音量,播放结束时间提前至22时,最大限度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
20 | 电2017 0915010 | 拉萨市林周县甘丹曲果镇朗当村,1、私自在保护区内开挖石材。2、有个砂石场位于保护区核心区,长期破坏生态环境,9月13号有关部门来检查过,但晚上还在营业。 | 拉萨市 | 生态破坏 | 9月16日,林周县林业局、水利局、国土局、环保局、甘曲镇政府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朗当村曾有一处采石点,为当地群众自建房屋取石处,处在黑颈鹤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面积约8亩,已于2014年12月关停取缔,至今再无采石现象,周边生态已逐渐恢复,生长出杂草和青苔,无破坏迹象。2、案件反映砂石场问题与电20170912088*一致,属重复举报,责任人巴某已受到行政处罚,并承诺2019年4月前完成生态修复,目前未发现复产和夜间作业问题。 | 属实 | 下一步,林周县政府将继续主动作为,加强环保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区内非法采石采砂行为,积极做好辖区内环境监管工作,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依法履职。 | * | |
21 | 电2017 0915012 | 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乡,藏热居委会有个养牛场,环境脏、乱、差,特别臭,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 拉萨市 | 垃圾、大气污染 | 9月16日,拉萨市农牧局会同城关区农牧局、城管局、纳金乡政府等单位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案件反映的养牛场为藏热社区奶牛养殖基地,于2005年投入使用,占地约20亩,主要用于解决社区失地农牧民增收致富问题,现有养牛户7户,奶牛178头。2、养殖基地中个别养殖户未及时清理牛粪,生活垃圾和生产工具乱堆乱放,异味较大。3、城关区农牧局委托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对现场空气质量开展监测(天晟源藏〔2017〕第294号),结果显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均未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2012)一级标准。 | 属实 | 1、9月16日,城关区城管局依据《拉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向养殖基地负责人格某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城北字〔2017〕021),责令立即整改。养殖户完成基地牛粪、垃圾清理工作,并对场地进行清洗、消毒,共清理垃圾4吨。2、城关区城管局依据《拉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向格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城执罚字〔2017〕108号),罚款500元,已缴纳。 | ||
22 | 电20170915027 | 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1,陕西路和河北路丁字路口有家龙泉浴室,烟囱冒浓烟;2.狮泉河上游河道里生活垃圾特别多。 | 阿里地区 | 大气、垃圾污染 | 9月16日,阿里地区政协副主席,噶尔县委副书记、县长卫东带领地区环保局及噶尔县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龙泉浴室实为龙泉洗浴中心,该洗浴中心供热锅炉采用普通散媒为燃料,未安装除尘脱硫设施,营业期间烟囱冒浓烟,锅炉产生的炉灰烟尘,随风散落至周围居民的庭院里,影响周围居民的日常生活。2、狮泉河上游河道及城区段河道内无生活垃圾及漂浮物,但河道两岸部分地段有垃圾堆集未及时清运。 | 属实 | 1、9月16日,阿里地区环境监察支队向龙泉洗浴中心下达《关于龙泉洗浴中心停业整顿的通知》,责令其立即停业整顿,将普通散媒燃料更换为电能,于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经阿里地区环保局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常营业。9月17日,龙泉洗浴中心与乌鲁木齐市金盛源锅炉厂签订合同,订购1台200千瓦大功率电磁锅炉。2、9月16日,噶尔县组织县城管委、环卫公司对河道两岸垃圾进行清理,共出动车辆13台次、挖掘机1台,30余人,清理垃圾约23吨。下一步,阿里地区将严格落实河长制各项制度,明确专人专职负责,定期开展巡河工作,及时对河道内及两岸垃圾进行清运。 | ||
23 | 电2017 0915028 | 拉萨市城关区二环路,伊城监测站门口从早上8点至晚上8点各种车排长龙,尾气大、噪音大,影响周边居民的健康 | 拉萨市 | 大气、噪声污染 | 9月16日,拉萨市公安局、环保局、质监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8月23日,拉萨市质监局委托自治区计量测试所对伊成检测站机动车排放气体测试仪进行检测(JCX170176 ),结论为不合格。拉萨市质监局已责令伊成检测站停业整改,目前处在停业状态,现场无排队检测车辆,不存在尾气和噪声大的问题。但该检测站在以往营业时,存在车辆排队和尾气、噪声排放问题。 | 属实 | 1、9月16日,交警城西大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伊成检测站完成整改工作、正常营业后,将定期加强巡查检查,对乱停乱放、鸣笛扰民问题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最大限度减轻车辆检测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伊成检测站已制定整改方案,将通过开展提前预约、车辆分流、加强劝导等方式,减少车辆排队、鸣笛扰民、集中尾气排放等问题。 | ||
24 | 电2017 0915035 |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乃琼镇,岗德林村7组的养鸭场,前段时检查后查封了,但是目前有反弹,又在营业。 | 拉萨市 | 其他 | 9月16日,堆龙德庆区环保局、农牧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乃琼镇岗德林村7组现有养鸭场2家(王某养鸭场、田某养鸭场)。王某养鸭场占地6亩、存栏4000只。田某养鸭场占地2亩、存栏1600只。2家均未取得相关手续,场内环境卫生差、无消毒设施。2、8月3日,堆龙德庆区农牧局向2家养鸭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堆农﹝2017﹞96号),责令立即停止经营。但2家养鸭场至今仍在经营。 | 属实 | 1、9月17日,堆龙德庆区农牧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向王某、田某分别下达《动物卫生监督当场处罚决定书》(堆动简﹝2017﹞02、03号),各处罚款10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2、堆龙德庆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向王某、田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堆环罚﹝2017﹞053号),各处罚款600元。3、王某、田某已将养鸭场内家禽全部变卖,并完成场地内垃圾清理,并承诺不再从事养殖经营。 | ||
25 | 电2017 0915054 | 拉萨市城关区色拉路和北环路交界处一带大型货车和机械车侵占人行道和绿化带,破坏绿化带。 | 拉萨市 | 生态破坏 | 9月16日,拉萨市园林局、城管委、公安局等单位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色拉路和北环路交界处立交桥下为规划绿化用地,已完成土地平整,计划2018年3月施工。2、该地块及附近人行道上,存在大型货车、机械车辆和私家车违停现象。 | 属实 | 1、9月16日,交警城东大队在该路段开展违停车辆专项整治,设置禁停警示牌4块,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向3名违停行为人下达《违停记录告知单》(单号:0152657、0152659),各处罚款200元,共计600元。2、拉萨市园林局已协调施工单位,在规划绿地处增设隔离围墙。 | ||
26 | 电2017 | 拉萨市城关区,拉鲁湿地内建有修理厂,无相关手续。 | 拉萨市 | 生态破坏、其他 | 9月16日,拉萨市环保局、工商局、林业局会同拉鲁湿地管理局、城关区环保局、林业局、公德林街道办、金珠西路街道办赴现场核查。经核查:案件反映汽修厂为涌惠汽车修理厂,位于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内,占地面积约940平方米,相关手续齐全(环境影响登记表:2013-149;营业执照:92540194MA6T3LHR70;排污许可证:藏环证字2017第070号)。2016年4月,经转让,现由租赁方舟汽修厂经营,相关生产性质、工艺、规模均未改变,生活生产污水已接入市政管网,废机油集中收集处理,未发现污染环境情况,但存在租赁后未及时变更环评和排污许可证名称问题。 | 属实 | 9月16日,城关区环保局现场监察执法,责令涌惠汽修厂一周内办理相关证件变更手续,拉鲁湿地管理局将按照相关要求加强检查巡查,杜绝湿地范围内新建、改建建筑物及污染湿地保护区的情况。 | * | |
27 | 电2017 0915062 | 拉萨市城关区色拉中路,雪拉会所每天晚上10点至凌晨5、6点产生噪音、扰民。 | 拉萨市 | 噪声污染 | 9月16日,拉萨市公安局、环保局、文化局赴现场核查。经核查:雪拉会所在夜间营业播放音乐产生一定噪声,影响周边居民休息,但未发现超时营业问题。拉萨市环境监测站在现场开展噪声监测(拉站监字XF﹝2017﹞第697号),2个点位监测值分别为48.9dB、47.5dB,未超出《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二类区夜间限值标准(50dB)。 | 属实 | 1、9月17日,城关区公安局现场检查,责令雪拉会所边某立即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向雪拉会所负责人边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城公(夺)刑罚决字﹝2017﹞51号),罚款500元,已缴纳。2、边某已下调音响音量、锁定音响设备音量调控按钮,并书面承诺,将减少噪声排放,做到不扰民。 | ||
28 | 电2017 0915066 |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将拉萨市城关区德吉北路区教材编译中心的绿地租给俏夫人和兰泽公寓,破坏原有的灌木林。 | 拉萨市 | 生态破坏 | 9月10日,拉萨市城管委、住建局会同城关区城管局、住建局、公德林街道办等单位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1989年9月,经拉萨市政府批准(市政复﹝1989﹞22号),自治区教育厅下属单位教材编译局(中心)取得德吉北路拉萨中学北侧2万m2土地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市城字﹝89﹞拨地0174号),用地性质为“基建”。1991年12月,教材编译局向八廓街道办支付该地块土地和树木款45万元,涉及土地面积22.52亩。2、2004年,自治区教育厅在德吉北路8号临街地块修建3790平方米的临街综合楼,相关手续齐全(环评批复:拉政复[2004]190号;固投登记备案:2005年藏发改投资备4号)。2005年1月,将房屋出租给萨市俏夫人保健服务责任有限公司。3、2006年3月,教材编译中心将德吉路8号院内空地4567.5平方米出租给西藏神湖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神湖公司与兰泽公司合作,于2007年11月在该地块修建11461.12平方米的综合楼,相关手续齐全(用地规划许可:980067;环评批复:拉环评字﹝2006﹞10号;土地出租许可:拉市国土监租许字第A2006001号)。 | 不属实 | 城关区国土、规划、园林等部门,将继续加强巡查检查,对破坏公共绿地、树木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 | |
29 | 电2017 0915070 | 拉萨堆龙德庆区,乃琼镇、羊达乡、东嘎镇山脚下和河边有很多小作坊和小企业,相关手续不齐全。 | 拉萨市 | 其他 | 9月16日,堆龙德庆区安监局、食药监局、工商局、环保局与乃琼镇、东嘎镇、羊达乡政府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案件反映问题与“电20170816011”“信20170911003”问题类似,属重复举报。该区域内21家石材加工厂已于8月2日关停,正在开展集中搬迁工作,迁往曲水工业园区。2、该区域内共有食品加工作坊2家,一家为“口福园蛋糕”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审查合格证》已到期,且无环评备案登记表;另一家为冰淇淋店,正在申请相关手续。 | 属实 | 1、9月16日,堆龙德庆区食药监局、工商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向蛋糕店负责人李某、冰淇淋店筹办人蔡某下达《监督意见书》(﹝2017﹞第4、5号)和《责令改正通知书》(堆龙工商责改字﹝2017﹞第097号),责令限期整改。2、2家作坊负责人承诺,将尽快办理或补办相关经营许可手续,在未办理之前决不开展经营活动。3、堆龙德庆区政府已将该区域部分土地纳入“十三五”城乡发展规划之中,逐步实施土地征收工作,并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利用市场。 | ||
30 | 电2017 0915083 |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境内有温室大棚的地方都有农用地膜二次污染的现象 | 拉萨市 | 土壤污染 | 9月16日,堆龙德庆区环保局、农牧局与各乡(镇)政府等单位赴现场核查。经核查:堆龙德区共有温室大棚998栋,主要集中在5个农业设施园区内,占地面积2265.83亩。其中德庆乡99栋、马乡84栋、古荣乡172栋、羊达乡360栋、乃琼镇283栋。羊达乡的10栋、乃琼镇的17栋、古荣乡的9栋温室大棚存在含农业地膜在内的垃圾。 | 属实 | 1、9月17日,堆龙德庆区农牧局、环保局要求5个农业设施园区负责人赵某、旦某、李某、朱某、扎某进一步做好园区农用地膜回收处理工作。2、堆龙德庆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向羊达乡、乃琼镇、古荣乡3个农业设施园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堆环限改字﹝2017﹞93、94、95号),责令停止经营,于2日内完成整改。3、3个园区已开展地膜及垃圾清理,共清运各类垃圾21吨,于9月18日清理完毕。4、各园区与种植户签订承诺书,将加强园区保洁工作,规范处理地膜,绝不再造成土地污染。 | ||
31 | 信2017 0915002 | 拉萨市中干渠的周边要求留够7米,现在不但没有留够7米反而建了很多房子,希望把非法盖的私房撤掉把河盖上做绿化带,以更好地净化拉萨的空气和环境,减轻每年从河里捞出来几十吨的垃圾,同时减轻环卫工人的劳动。 | 拉萨市 | 生态破坏 | 9月16日,拉萨市规划局、水利局会同城关区政府赴现场核查。经核查:1、除夺底路至色拉路段中干渠已加盖盖板、沿线绿化状况良好外,中干渠其他区域未加盖盖板,沿线私搭乱建建筑数多、面广、量大,部分建筑距中干渠距离违反城市规范要求(色拉路以东退让5米、以西退让10米)。2、案件反映的“把河道盖上做绿化带”提议与经国务院批准的拉萨市总体规划不符。3、拉萨市规划局正组织编制《拉萨市中心城区水系治理和生态修复规划》,计划与道路改造工程同步实施城区水系治理。 | 属实 | 下一步,拉萨市规划局将严格按照《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2017年修订》相关要求,依据《拉萨市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实施意见》,制定中干渠违建专项治理方案,采取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方式,推进沿线私搭乱建建筑整治工作。同时,加快编制《拉萨市中心城区水系治理和生态修复规划》,统筹实施拉萨市城市水系治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