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4日,由昌都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创模办”)组织编制的《昌都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顺利通过了西藏自治区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评审会受国家环保部委托,由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次仁央宗主持,来自环保部华南所、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大学、深港产学研基地、西藏大学及西藏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等单位组成的专家组对《规划》进行了评审。
专家组认为《规划》紧扣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紧密衔接了国家、自治区、市各级相关规划,创建目标任务明确,重点工程项目合理,保障措施科学可行,符合昌都市实际和创模工作要求,能够满足昌都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藏东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以及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构筑的需求,可以作为昌都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纲领性文件。一致同意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