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新闻中心>专题专栏>两会专题>代表意见

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8-01-30

来源:西藏日报

党的十九大报告从党肩负的历史使命、所处的历史方位出发,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部署,明确指出,要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不仅开启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还为我区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明了方向。

自治区政协委员、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预防腐败局局长拉巴次仁介绍,我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从2017年11月开始到2018年8月结束,分为筹划准备、组建转隶、融合磨合、评价总结四个阶段。

拉巴次仁说:“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按照赵乐际书记在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我们在深化思想认识、统一行动步调上下功夫,扎实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各项工作。”

党委主动履责,当好“施工队长”。中央启动试点以来,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先后4次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吴英杰亲自挂帅,当好“施工队长”,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和纪委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持没有特殊性的思想,确保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走样、不跑偏,确保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雪域高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自治区党委下发了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的通知,成立了自治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和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组织组、业务组、宣传组和督导组5个工作推进组,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保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纪委履行专责,当好“施工队”。自治区纪委采取约谈等方式,督促党委书记把改革试点工作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实基础工作,对检察机关涉改部门人员编制、机构设置、问题线索情况做到“三必清”;做好纪委、监委内设机构的设置工作;开展专题培训班、强化对市地、县区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认真研究解决难点问题;把改革蓝图转化为具体实践。

目前,我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市地级以及县区级监察委员会已经全部成立,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将选举产生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随着监察委员会的成立,作为改革的参与者、推动者、经历者,对于如何履行好职责,他们有自己的看法。人大代表、山南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吴维说:“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关键举措,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厚植党执政根基的重要保障。下一步,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增长本领,依法履职,积极开展监督调查处置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防止‘灯下黑’。”

“我们将通过三项措施做好下一步工作:一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整个改革工作全过程,通过做实、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大家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区党委对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二要加强对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三要加大工作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对于做好下一步工作,人大代表、林芝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多布庆介绍。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区上下正怀着使命必达的决心,攻坚克难,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着力实现监察全覆盖,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回到首页

国务院客户端

政务APP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