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九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月14日至20日在拉萨举行。这次会议是在西藏各族人民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和区党委七届三次全委会、西藏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伟大胜利而奋斗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会议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建言献策。来自17个界别的与会委员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为促进西藏自治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对妥善解决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对进一步加强政协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会议自始至终充满民主、团结的气氛,是一次求实、奋进的大会。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巴桑顿珠同志代表八届政协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乔元忠同志代表八届政协常委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并同意这两个报告。
与会委员列席了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向巴平措主席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计划、预算报告,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对以上报告表示赞同。
会议认为,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党的西藏工作历史上树立了新的里程碑,引领西藏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过去的五年,是政协事业开拓创新,不断取得新进展的五年。五年来,八届政协常委会在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高举爱国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中共十六大、十七大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深入学习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及区党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始终把推动各族各界人士自觉做到“三个坚持”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根本政治任务,始终把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政治责任,始终把促进西藏自治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推进和谐西藏建设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重大使命,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坚实基础,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建言献策,为促进西藏自治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确保社会局势长治久安做出了新贡献。今年是实施西藏自治区“十一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委员们对实施“十一五”规划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充满信心,对如何探索走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等发展稳定问题表示关注,并就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发展农牧区经济、增加农牧民收入、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建立和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西藏自治区旅游开发和建设的力度等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会议认为,中共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胡锦涛同志代表中共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的报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鲜明地回答了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认真总结了中共十六大以来的工作成就,回顾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对继续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了全面部署,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出了明确要求,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协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委员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会议认为,区党委七届三次全委会议通过的《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西藏自治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大举措。《决定》贯彻了中共十七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举措、重大工作部署,体现了党的执政为民理念,反映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必将有力地促进十七大精神在西藏自治区的贯彻落实,必将有力地推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谱写更加辉煌灿烂的新篇章。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协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委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党委七届三次全委会《决定》精神,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内容,为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咨政建言、献计出力,扎实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会议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的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了社会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了马克思主义。这是中共十七大的一个重大理论贡献。大家一致表示:要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团结带领各族各界群众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抓住和利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求真务实,锐意进取,认真履行职能,继续促进小康社会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完成时代赋予的崇高使命。
会议指出,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人民政协肩负着崇高而神圣的使命。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政协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委员要按照十七大对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和人民政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进一步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努力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努力推动发展,积极促进和谐,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做出新贡献。
会议指出,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政协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委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全面落实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方针和区党委的部署,牢记促进发展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按照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要求,坚定不移地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坚定不移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要围绕走中国特色、西藏特点发展路子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能,促进西藏自治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到2020年与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积极建言献策。
会议强调,西方敌对势力的本质,决定了他们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不会改变,对我国进行渗透颠覆活动的力度不会减弱,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没有改变,他们的分裂破坏活动也不会停止。当前,西藏自治区的反分裂斗争进入新的尖锐复杂时期,我们必须始终把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政治责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协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委员要深刻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深刻揭露达赖政治上的反动性、宗教上的虚伪性和手段上的欺骗性;深入揭批达赖祸国殃民、祸藏乱教的反动本质。真正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其彻底划清界限,切实筑牢反分裂的思想防线,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这个西藏最大的政治问题上,一定要始终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摇摆,始终做到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斗争十分坚决。通过强有力的反分裂斗争,为实现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
新一届政协任务艰巨,使命光荣。会议号召,西藏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委员,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团结一致、继往开来,认真履行政协职能,积极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新胜利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