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关于西藏自治区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会议认为,2007年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良好,经济发展方式逐步转变,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农”工作进一步加强,农牧区面貌明显改变,基础设施取得重大进展,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新成绩,经济社会发展又好又快。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结果报告中为完成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的建议。会议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区党委七届三次全委会以及西藏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走中国特色、西藏特点发展路子的要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着力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积极培育特色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坚持投资消费双拉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科学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