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委员、西藏大学政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高大洪。
在西藏,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近年来,西藏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开展各项民族团结工作,已经构建起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就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相关问题,记者专访了自治区政协委员、西藏大学政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高大洪。
高大洪说,西藏是我国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区之一,是祖国重要的安全屏障。全区300多万总人口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95.74%。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是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根本基础,是全区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自治区各级党组织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中心工作去谋划和推动创建活动,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统战民宗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各族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供可靠保障。
“以西藏大学为例,全区民族团结工作可窥一斑。”高大洪给记者晒起了西藏大学民族团结工作“成绩单”。
西藏大学结合“四讲四爱”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树立民族团结典型,激励先进,推动学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健康发展,西藏大学多次对全校民族团结集体和模范个人进行表彰。积极探索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的新方式、新载体、新途径,开展了“中国梦·民族情”为主题的民族团结系列活动,先后举办了民族团结进步演讲比赛、民族团结锅庄舞大赛、民族团结征文比赛等活动。编写了《我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选编》宣传册,主要是讲述发生在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积极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努力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内容“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的工作,鼓励各民族大学生相互交往、交流、交融,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做民族团结的楷模和榜样。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高大洪说,这为我们在新时代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标明了新目标、提出了新要求、指引了新方向,是做好新时代民族团结工作的遵循。
作为本届政协委员,高大洪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并在提案中建议尽快制定《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来规范和促进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