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17-2020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西藏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综〔2018〕21号)要求,现将2017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西藏公共体育事业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西藏公共体育事业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藏财综指〔2017〕19号),下达各地市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8,686万元,用于公共体育事业项目建设,使用明细如下:
一、按地(市)分
(一)拉萨市2,278万元;
(二)日喀则市1,469万元;
(三)山南市830万元;
(四)林芝市880万元;
(五)昌都市960万元;
(六)那曲市1,539万元;
(七)阿里地区730万元;
二、按项目用途分
(一)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2,636万元
用于新建墨竹工卡县、堆龙德庆县、聂拉木县、双湖县4个县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每个659万元。
(二)“雪炭工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设备配置2,250万元
用于拉萨市曲水县等8个、日喀则市定日县等5个、山南市扎囊县等6个、林芝市波密县等7个、昌都市类乌齐县等8个、那曲市那曲县等7个、阿里地区改则县等4个,共计45个“雪炭工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设备配置,每个50万元。
(三)民族传统体育挖掘、整理、弘扬1,400万元
用于七地市民族传统体育挖掘、整理、弘扬,每个地市200万元。
(四)中小学笼式足球场建设2,400万元
用于拉萨市广西友谊小学等12个、日喀则市白朗县完小等12个、山南市第一高级中学等11个、林芝市工布江达县巴河镇等11个、昌都市芒康县帮达三小等12个、那曲市高级中学等11个、阿里地区改则县中学等11个,共计80个中小学笼式足球场建设,每个30万元。
2017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西藏公共体育事业建设项目资金于2017年12月下达,资金下达较晚,2018年继续结转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