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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08年5月28日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米玛次仁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许多林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塔青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年珠的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索朗旺久的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平措次仁的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次旦多的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王希伦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郝涛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卓嘎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桂英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庭轶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宇彦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国润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年珠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关锋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副庭长;

    赵青江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琼巴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副庭长;

    葛春霞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次拉吉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常仕洪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达曲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泽仁拉姆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翁晓丽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红彬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拉巴旺堆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木刚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丁真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尼玛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雷明之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飞鸿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解松娟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朱红堂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王伟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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