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7日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房灵敏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姜杰的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职务;
格桑仁青的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厅长职务;
刘振伟的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职务;
解海源的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职务。
决定任命:
张永泽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朱强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嘎玛泽登为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厅长;
李富忠为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王松平为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肖传江为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厅长;
永吉为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